我們今天來說說CFA level 1財務報告分析中,“所得稅(income tax)”這一章(income就按照中文的慣例翻譯成“所得”)。有些考生向我們反映,所得稅這一章是level 1 FSA中最難的一章,基于這一點,小編不認為在這長篇大論能解決大家的問題,而是希望這篇文章能夠為大家提供一些學習前的思想準備,為大家自學的時候理解提供輔助。最終,大家還是要勤做題,至少得看懂例題。
CFA一級財務報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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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是講所得稅,其實重點是講遞延所得稅。大家要帶著以下三個問題來看書:
  首先,產生“遞延”的原因是什么?
  其次,“遞延”的產生的效果是什么。也就是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的影響,以及勾稽關系。
  最后,如何計算由于所得稅的遞延所帶來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科目的變化。
  為了解決前兩個問題,我們先闡述一下基本概念:
  簡單地說,企業(yè)在編財務報表的時候,要體現1)企業(yè)稅前(所得稅)有多少利潤,2)根據稅前利潤,要交多少所得稅(費用),3)稅后還剩多少利潤。也就是說,企業(yè)應該繳納的所得稅是根據稅前利潤來計算的(所得*稅率)。
  那么為什么所得稅會產生“遞延”呢?
  有時候,企業(yè)確認收入和支出的有自己的原則,一般是根據會計準則和資本市場的要求,這樣計算出來的結果叫做accounting profit(會計利潤(稅前)),利潤表上面記錄的利潤就是這個數字。而作為稅務局,有時候不認那一套,他們有自己的要求,按照稅務局的要求計算出來的結果叫做taxable income(應稅收入)。那么,這就決定了:有時候accounting profit和taxable income是不相等的,他們的差異可能是正,也可能是負。也就導致,根據accounting profit計算出來的所得稅(tax expense),和稅務局要求企業(yè)繳納的所得稅(income tax payable)有差異。而我們作為投資者,能在利潤表上看到的是前者。
CFA
  我們再從一個角度來分析一下這種差異會產生什么效果:
  當我們在利潤表上記錄了一筆支出(tax expense),根據會計等式,那么勢必產生一筆負債或者減少一筆資產。如果accounting profit和taxable income是相等的,那么tax expense=income tax payable就是成立的,也就印證了本段的第一句話,一筆費用產生一筆負債。
  我們反過來說,既然income tax payable產生了,根據會計等式,是不是應該記錄一筆費用,或者增加一筆資產呢?
  現在出現的問題是,tax expense≠income tax payable,為了會計等式的成立,勢必會產生一個新的資產或者負債。這個新產生的資產(當tax expense<income tax payable時)或者負債(當tax expense>income tax payable時),我們就叫做deferred tax asset(DTA)和deferred tax liability(DTL)。
  不過呢,單單從會計等式的角度來解釋這個兩個科目產生的原因,顯得太技術黨,顯然無法觸及問題的本質。
  我們再用一句話來歸納一下:
  由于稅務局計算應稅收入和企業(yè)財務報表中計算稅前利潤的方法不同,導致應交所得稅和所得稅費用金額不一樣。我們回到會計要素的金幣恩定義,支出是指企業(yè)經濟利益的流出包括資產的減損或負債的增加,也就是說,一筆所得稅費用應該對應等額的負債增加,而由于上述差異,費用和負債的增加不相等,那么必定產生了另一個負債或者資產。
  我們現在來回憶一下負債和資產的涵義,負債是指,未來會給企業(yè)帶來經濟利益流出的因素資產是指未來會給企業(yè)帶來經濟利益流入的因素。
  既然這樣,我們來質疑一下,遞延所得稅資產DTA和遞延所得稅負債DTL是否真的符合上述定義呢?
  我們思考第一個問題:taxable income和pretax income會有差異,是因為什么?
  是因為收入和支出確認方法不一樣,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對折舊年限假設,或者折舊方法的選擇不一樣。
  我們再思考第二個問題:taxable income和pretax income的差異會一直存在下去嗎?
  在我們學習過的收入和支出確認方法中可以了解,不同的會計估計,會計制度,以及收入支出確認的保守或是激進,都會導致收入和支出的確認在時間先后上有所不同,例如長期合同的收入確認,長期資產的折舊等等。但是,在一個較長的時間段中,企業(yè)用不同方法計算出來的總收入和總支出應該是一致的。
  例如:一個企業(yè)采取加速折舊法計算稅前利潤,而采取直線折舊法計算應稅收入,會導致當期兩者有所不同,但是,在較長的一段的時間內,總的折舊金額是一樣的(總折舊金額=歷史成本-殘余價值),那么總的折舊費用也是一樣的,從而推出,稅前利潤和應稅收入也是一樣的,只不過在這段時期內,兩者在前期有差異,而后期這種差異發(fā)生反轉,抵消了前期的差異。所以,這種差異叫做“暫時性差異”。
  比如,企業(yè)在第x年,income tax小于tax payable,從而確認了一筆遞延所得稅資產DTA,也就是當年稅務局問企業(yè)收的稅,比企業(yè)當年確認的所得稅高,在第x+1年,income tax和tax payable的關系發(fā)生反轉,也就是說,企業(yè)確認的所得稅高于稅務局問企業(yè)收的稅,高出部分正好用之前遞延下來的所得稅資產抵扣掉了,這個抵扣,就是DTA這個資產給企業(yè)帶來的經濟利益,而第x年產生的DTA也被抵消了。
  然而在實踐中,有很多差異并不會發(fā)生反轉,因為它們不是由于會計估計、會計制度的選擇不同而產生的時間上的暫時性差異,而是永久性的。比如:企業(yè)遭到的行政處罰罰款,在利潤表上是要扣除掉之后再計算所得稅的,但是在稅務局看來,這筆支出應該包含在應稅收入里,而且,在后期、這個差異永遠存在。再如:企業(yè)投資國債收到的利息,在利潤表中是包含在稅前利潤里一起計算所得稅的,但是我國稅法規(guī)定這部分收入可免繳所得稅,這個差異也是永遠存在的。這些差異就不會產生所謂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永久性差異不會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這是考試一個常設的一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