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Independence and Objectivity:燙手的禮物
  【問題】
  如果由于投資經理的投資業(yè)績做的好,顧客作為獎勵,送給愛看足球的投資經理三張世界杯足球的決賽門票。不能收嗎?為什么?如果披露給雇主,并得到雇主的同意是不是可以收了呢?
  【專家解答】
  俗話說“拿人的手軟”,禮物盡量都不要收,收了就有可能說不清楚,從而違反Independenceand Objectivity。因為這個standards是站在第三方角度衡量是否獨立。
  為了不違反客觀獨立性,小禮物(modestgifts)是可以收的,但須是禮節(jié)性的,不得懷有不恰當的目的。*4由公司規(guī)定一個可以收取的禮品的限額。如果客戶作為reward的禮物是小禮物,是可以收了,可是性質也屬于supplementarycompensation,所以在沒收進來之前是需要披露給雇主的,當然沒規(guī)定一定要writing的形式。
  (如果實在沒法在收禮前告訴老板,就在收禮后告訴他。)
  世界杯的決賽門票是相當具有價值的禮品,不屬于小禮品范疇。所以就算事前得到公司雇主的同意也不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