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考生必須在考試成績公布后的20-30天內,提出書面申請,查閱試卷。
申請中需包括以下內容:姓名、身份證號、考試名稱和時間、需查分的科目、準考證號、查分理由、聯系電話、并附準考證、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查分結果待成績主管部門回復后,由人事考試中心將復核結果考生。
成績查詢方式:全國考生可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點擊首頁右側“成績查詢”查詢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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