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的會計處理
承租人對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
對于經營租賃的租金,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其他方法更為系統(tǒng)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承租人在經營租賃中發(fā)生的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或有租金應當在實際發(fā)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在某些情況下,出租人可能對經營租賃提供激勵措施,如免租期、承擔承租人的某些費用等。
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況下,承租人應將租金總額在整個租賃期內,而不是在租賃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間內按直線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進行分攤,免租期內應確認租金費用。
在出租人承擔了承租人的某些費用的情況下,承租人應將該費用從租金總額中扣除,并將租金余額在租賃期內進行分攤。
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
(一)租賃期開始日的會計處理
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xiàn)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承租人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可歸屬于租賃項目的手續(xù)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租入資產的價值。
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xiàn)值兩者中較低者+初始直接費用)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銀行存款(初始直接費用)
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xiàn)值時,能夠取得出租人租賃內含利率的,應當采用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折現(xiàn)率;否則,應當采用租賃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作為折現(xiàn)率。承租人無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且租賃合同沒有規(guī)定利率的,應當采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xiàn)率。
租賃內含利率,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使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xiàn)值與未擔保余值的現(xiàn)值之和等于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費用之和的折現(xiàn)率。
(二)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攤。承租人應當采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當期的融資費用。
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的確定具體分為下列幾種情況:
1.以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折現(xiàn)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xiàn),且以該現(xiàn)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2.以合同規(guī)定利率為折現(xiàn)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xiàn),且以該現(xiàn)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合同規(guī)定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3.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折現(xiàn)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xiàn),且以該現(xiàn)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4.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為入賬價值的,應當重新計算分攤率。該分攤率是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xiàn)值等于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折現(xiàn)率。
會計分錄為:
借:財務費用(不滿足資本化條件)
在建工程等(滿足資本化條件時)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每期未確認融資費用攤銷=期初應付本金余額×實際利率=(期初長期應付款余額-期初未確認融資費用余額)×實際利率
(三)租賃資產折舊的計提
1.折舊政策
承租人應當采用與自有固定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計提租賃資產折舊。
應注意的是:在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應扣除承租人擔保余值。
2.折舊期間
如果能夠合理確定承租人在租賃期屆滿時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使用壽命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承租人在租賃期屆滿時是否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使用壽命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四)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
履約成本在實際發(fā)生時,通常計入當期損益。
(五)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
或有租金應當在實際發(fā)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銷售費用等)。
(六)租賃期屆滿時的會計處理
1.返還租賃資產
如果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長期應付款(擔保余值)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如果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2.優(yōu)惠續(xù)租租賃資產
如果承租人行使優(yōu)惠續(xù)租選擇權,則應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作出相應的會計處理,如繼續(xù)支付租金等。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xù)租,承租人向出租人返還租賃資產時,其會計處理同上述返還租賃資產的會計處理,按租賃協(xié)議規(guī)定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時,借記“營業(yè)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留購租賃資產
借:長期應付款(購買價款)
貸:銀行存款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等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