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3%的征收率計稅——法定征收率
  計稅公式: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3%
  減按2%征收率征收
  計稅公式: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適用情況:
  (1)小規(guī)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動產);
  (2)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舊貨。
  所稱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