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提出的關于“小產權房”的處理報告目前已上交國務院。報告明確了對小產權房的處理有三個原則。
  國土資源部執(zhí)法局局長張新寶表示,這次清理和調查小產權房后形成的報告,已經提交國務院。
  國土資源部提出了初步的構想,但最終出臺什么樣的政策,還要看國務院的決定。但對小產權房的處理有三個原則必須強調:新發(fā)生的小產權房一定要嚴肅查處;歷史形成的,要根據情況妥善處理;此外,決不能讓開發(fā)商在小產權房中占到便宜。
  前一段時間國土資源部在全國范圍內組織了小產權房的清理和調查,這些小產權房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濟南等土地供應比較緊張的城市。
  張新寶說,有利益的驅動,尤其是房地產開發(fā)這塊。他私下和村組搞個協(xié)議,就搞建設,開發(fā)一部分,一部分拿去賣就形成小產權房,這是利益上的一種關系。另外,從監(jiān)管上看,小產權房能建起來應該說地方政府是能發(fā)現(xiàn)的,為什么制止不住,這個背后的問題還要進一步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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