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四大金融資產(chǎn)的內容和分類
企業(yè)應當結合自身業(yè)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將取得的金融資產(chǎn)在初始確認時分為以下幾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chǎn);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
上述分類一經(jīng)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提示1】長期股權投資也屬于金融資產(chǎn)。
【提示2】不同類的金融資產(chǎn),初始計量與后續(xù)計量不一樣,所以,上述分類一經(jīng)確定不能隨意變更。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chǎn)。
(核算科目: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
1.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chǎn),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
(1)取得該資產(chǎn)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股票、債券、基金等)
(2)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jù)表明企業(yè)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一組股票)
(3)屬于衍生工具(認股權證)。
2.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chǎn)。
【提示】在四類金融資產(chǎn)核算中,如果是衍生工具則歸入*9類,其他三類均屬于非衍生金融資產(chǎn)。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核算科目: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yè)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chǎn)。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核算科目:貸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jù)等)
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chǎn)。
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類的金融資產(chǎn),與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類的金融資產(chǎn)的主要差別在于,前者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
(核算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chǎn),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