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知識點:審計報告的基本內(nèi)容
知識點:審計報告的基本內(nèi)容
1.標題:統(tǒng)一規(guī)范為“審計報告”。
2.收件人:按照業(yè)務約定書的要求致送審計報告的對象,通常為被審計單位的股東或治理層。如:ABC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3.引言段。指明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名稱、日期或涵蓋的期間以及重要會計政策概要和其他解釋性信息。
4.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段。
管理層的責任段指明編制財務報表是管理層的責任。
5.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段。
如果結合財務報表審計對內(nèi)部控制的有效性發(fā)表意見,注冊會計師應當刪除責任段中“但目的并非對內(nèi)部控制的有效性發(fā)表意見”的措辭。
6.審計意見段。
審計意見段表明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并實現(xiàn)公允反映發(fā)表審計意見。
其他報告責任:
如果存在法律法規(guī)要求在審計報告中報告的事項,在審計報告增加“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報告的事項”的段落。
7.注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
審計報告采用雙簽制:
(1)合伙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由一名對審計項目負最終復核責任的合伙人和一名負責該項目的注冊會計師簽名蓋章。
(2)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由會計師事務所主任會計師或其授權的副主任會計師和一名負責該項目的注冊會計師簽名蓋章。
8.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及蓋章。
標明會計師事務所所在城市即可。
9.報告日期。
審計報告日期不應早于管理層簽署財務報表的日期,也不應早于管理層簽署書面聲明的日期。簽署審計報告的日期通常與管理層簽署財務報表的日期為同一天,或晚于管理層簽署已審財務報表的日期。
注冊會計師在確定審計報告日期時,應當確信已獲取下列審計證據(jù):
(1)構成整套財務報表的所有報表已編制完成。
(2)被審計單位的董事會、管理層或類似機構已經(jīng)認可其對財務報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