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律關系:

(一)稅收法律關系的構成

稅收法律關系在總體上與其他法律關系一樣,都是由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nèi)容三方面構成。

1.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在我國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征納雙方,一方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國家行政機關,包括國家各級稅務機關、海關和財政機關,另一方是履行納稅義務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在華的外國企業(yè)等。對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主體另一方的確定,我國采取的是屬地兼屬人原則。

2.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

客體即稅收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也就是征稅對象。

3.稅收法律關系的內(nèi)容

稅收法律關系的內(nèi)容就是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這是稅收法律關系中最實質的東西,也是稅法的靈魂。

(二)稅收法律關系的產(chǎn)生、變更和消滅

稅法是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的前提條件,但稅法本身并不能產(chǎn)生具體的稅收法律關系。稅收法律關系的產(chǎn)生、變更和消滅必須有能夠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產(chǎn)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情況,也就是由稅收法律事實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