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七章契稅第五節(jié)契稅的申報和繳納的內容。
【知識點】:契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一、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二、納稅期限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三、納稅地點
契稅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機關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