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8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7]157號),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如下所示:
  (一)試卷由全國稅務師職業(yè)資格評價與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專家評閱。
  (二)稅務師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經全國稅務師職業(yè)資格評價與考試委員會認定,報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由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發(fā)布。
  (三)稅務師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全科人員須在連續(xù)5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考試;免試人員須在連續(xù)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按人社部發(fā)[2015]90號文件規(guī)定,原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即2014年度考試有效成績順延至2018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