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代理人究竟是什么意思?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是在代理的權限內,代理被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
(一)法定訴訟代理人
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jiān)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
(二)委托訴訟代理人
1.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2.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1)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2)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3)當事人所在社區(qū)、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3.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4.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同時到庭并徑行開庭審理的,可以當場口頭委托訴訟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記人筆錄。
5.委托訴訟代理權在下列情況下歸于消滅:(1)訴訟終結;(2)委托代理人死亡或者喪失訴訟行為能力;(3)委托代理人辭卻或解除委托。
6.辭卻或解除委托,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否則,不發(fā)生辭卻或解除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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