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yè)、漁業(yè)、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guī)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從2007年7月1日開始,有車族需要在投保交強險時繳納車船稅。
2018年8月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下發(fā)《關于節(jié)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對符合標準的節(jié)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
車船稅的征收范圍,是指依法應當在我國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除規(guī)定減免的車船外)。
車輛
1.依法應當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yè)的機動車輛和船舶。前款所稱車船管理部門,是指公安、交通運輸、農業(yè)、漁業(yè)、軍隊、武裝警察部隊等依法具有車船登記管理職能的部門;單位是指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在中國境內成立的行政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
船舶,包括機動船舶和非機動船舶。機動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為動力運行的船舶,如客輪、貨船、氣墊船等;非機動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運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