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和企業(yè)所得稅的區(qū)別有哪些
一、定義不同:
企業(yè)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yè)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應稅行為)在流轉過程中實現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二、稅種不同:
企業(yè)所得稅是所得稅;增值稅是流轉稅。
三、征稅對象不同:
企業(yè)所得稅征稅對象與納稅人取得的所得有關;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包括銷售(包括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
四、計稅依據不同:
企業(yè)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所得額。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流轉額。
五、分類不同:
企業(yè)所得稅分為國營企業(yè)、集體企業(yè)、私營企業(yè)、中外合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
增值稅可分為生產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
六、受成本影響不同:
企業(yè)所得稅受商品的成本影響,增值稅只與收入有關,不受成本影響。
七、稅率不同:
企業(yè)所得稅基本稅率25%,低稅率20%(實際減按10%的稅率征收)。
增值稅的基本稅率13%;低稅率9%;低稅率6%和零稅率。征收率有3%;5%。
八:計算公式不同:
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的項目;
應納所得稅額=月(季)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年應納所得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