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起征點和免征額的區(qū)別是怎樣的?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增值稅起征點和免征額的區(qū)別是怎樣的?
增值稅起征點和免征額的區(qū)別:
1.起征點:征稅對象的數(shù)額沒有達到規(guī)定起征點的不征稅;達到或超過起征點的,就其全部數(shù)額征稅。舉例:
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且不適用于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起征點的幅度如下:
①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shù));
②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shù))。
假設(shè)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按月繳納增值稅,月銷售額為2000元,則小于5000元,則免稅的;如月銷售額為40000元,則就40000元全額計稅,若征稅率為5%,則稅額=40000*0.05=2000(元)。
2.免征額:對納稅對象中的一部分給予減免,只就減除后的剩余部分計征稅款。舉例:個稅中,每月的費用扣除5000元,以1月份為例,如王某一月取得工資為4000元,小于5000元,則不用繳納個稅,如果1月的工資為6000元,沒有其他扣除項目,則一般情況下,應(yīng)納稅所得額為6000-5000=1000(元),稅額=1000*0.0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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