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內容:《稅法一》之進項稅額轉出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
我在做題的過程中遇到一個問題,
有一個題目是:上月向農民收購的小米因保管不善霉爛,賬面成本4356元。
另外一個題目是:月末盤點時發(fā)現部分庫存的外購紙張因保管不善潮濕霉爛,成本為5700.
請問*9個的進項稅額轉出為啥是4356/(1-13%)*13%,而第二題就是直接5700乘以17%呢?
【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1.購進免稅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發(fā)票上注明的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則農產品賬面成本是扣除增值稅后的部分,就是買價的87%(1-13%),所以在計算轉出的進項稅時,我們要還原原來計算增值稅的金額,就是用賬面成本除以87%(1-13%)。
免稅農產品計算抵扣進項稅是一種比較特殊的進項稅抵扣的方式,所以進項稅額轉出也比較特殊。
2.納稅人購進的一般貨物(除免稅農產品以外)是憑票抵扣進項稅額的,即按照專用發(fā)票或者海關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價款作為賬面價值入賬,增值稅稅額作為進項稅額從銷項稅中抵扣,所以其賬面價值是不含稅的,進行進項稅額轉出時,可以直接作為計算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3.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毀損或者丟失等需要作進項稅額轉出時,需要轉出的進項稅額就是原來抵扣的進項稅額,所以要計算出原來抵扣過的進項稅額,一般貨物為不含稅銷售額乘以適用稅率,購進的免稅農產品是用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您再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