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務員招考公告2024暫未發(fā)布,根據往年天津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2024天津公務員考試公告預計于2024年1月中旬發(fā)布。公務員考試網小編整理了歷年天津公務員考試公告職位發(fā)布時間。>>>點擊預約2024天津市考公告
天津市公務員招考公告2024什么時候發(fā)
 
歷年天津公務員考試公告職位發(fā)布時間
年份 公告發(fā)布時間 報名時間 繳費時間 準考證打印時間 筆試時間
2023 2023年1月11日 1月12日-1月18日 1月12日-1月20日 2月21-24日 2月25、26日
2022 2022年2月22日 2月23日-2月28日 2月24日-3月2日 7月5-8日 7月9、10日
2021 2021年3月1日 3月3日-3月9日 3月3日-3月11日 3月22日-26日 3月27日、28日
2020 2020年6月28日 6月29日-7月5日 6月29日-7月7日 7月21日-7月24日 7月25、26日
2019 2019年3月19日 3月25日-3月31日 3月25日-4月2日 4月15日-4月19日 4月20、21日

2023天津公務員招考職位和條件(僅供參考):

本次公開招考職位為天津市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間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報考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2年1月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存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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