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復習考試辛苦不?吃得苦中苦,方為經濟師考試合格者!往年精選經濟師《中級專業(yè)保險》考試保險市場——保險的基本類別,趕緊背起來了,期待你們11月1日的捷報頻傳!
  (1)按保險標的或保險對象劃分: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
  1)財產保險是以物質財產及其有關利益、責任和信用為保險標的的一種
  保險,當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由保險人提供經濟補償。
  2)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并以其生存、年老、傷殘、
  疾病死亡等人身風險為保險事故的保險。
  (2)按承保的風險劃分:單一和綜合保險;
  (3)按承保的方式劃分:原保險,再保險,復合保險,重復保險,共同保險。
  1)原保險:它是指保險人和投保人之間通過訂立保險合同而建立起的一種保險關系的保險。
  2)再保險:也稱“分保”,是指保險在原始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轉給其他保險人的保險。
  3)復合保險:它是指投保人保險利益的全部或部分分別向數個保險人投保同一險種,但保險金額總和不超過保險價值的一種保險。
  4)重復保險:它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向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但保險金額的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一種保險。
  5)共同保險:簡稱“共保”,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保險人聯合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簽訂同一份保險合同的一種保險。
  (4)按保險的實施劃分:強制保險和自愿保險,商業(yè)保險和社會保險。
  高頓網校之經典總結:窮人并不是指身無分文的人,而是指沒有夢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