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北京大學的前身是1898年創(chuàng)立的京師大學堂,1912年改為現(xiàn)名。1937年與清華大學、南開大學南遷長沙,共同組建國立長沙臨時大學,1938年遷至昆明,改稱國立西南聯(lián)合大學;1946年遷回北平復學;2000年與原北京醫(yī)科大學合并,組建成新的北京大學。北京大學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副部級建制,由教育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重點共建,是中國乃至亞洲最著名的高等學府之一。
二、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賴页姓J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忌浫‘斈耆雽W前(以開學報到日為準)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诰哂袊页姓J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郢@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fā)表一篇以上與所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芤勋@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復試通過,須從所在培養(yǎng)單位退學后,方可獲得我校擬錄取資格。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報考條件第1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yè)須為非法學專業(y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畢業(yè)生、??茖哟畏▽W類畢業(yè)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等不得報考)。
報考法律碩士(法學)的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yè)須為法學專業(yè)(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畢業(yè)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yè)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yè)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報考條件第1條中第(1)-(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達到前述大學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要求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見《北京大學2023年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招生簡章》。
4.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以外的其他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報考條件第1條中的各項要求以及我校招生專業(yè)目錄中的特殊說明。
5.個別專業(yè)學位類別,如工商管理碩士(MBA)、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工程管理碩士(MEM)、藝術碩士(MFA)、風景園林碩士(MLA)等的特殊報考要求,請注意查看相關院系招考要求。
三、初試
1.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體時間以國家相關公告為準。
2.初試科目詳見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3.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復試
1.復試時間一般在3月中下旬。
2.我校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具體可參見招生目錄及院系招生說明等);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初試各科成績及總分)應同時達到我校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和院系復試基本要求。
3.我校碩士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達到學校復試基本線以上考生不足的專業(yè)除外),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圍內,具體差額復試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由招生院系根據其學科專業(yè)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公布。
4.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復試前登錄北大研招網繳納復試費并下載相關表格,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可以證明自身研究潛能的各種材料,包括攻讀碩士學位階段的研究計劃、畢業(yè)學校正式成績單、科研成果等。
5.復試前我校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應屆考生)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6.復試將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yǎng)要求,采取筆試、面試、實踐操作等其一或多種組合,以靈活多樣的方式對考生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精神進行考核。
7.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包括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8.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9.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10.考生總成績包括兩部分,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計算而成,復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復試及格(60分以上)的考生,按招生專業(yè)目錄確定的學科(專業(yè)、方向)總成績排名,以統(tǒng)考招生人數(shù)為限從高至低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自行放棄錄取的考生除外)。
五、調劑與錄取
1.我校第一志愿上線考生不足的專業(yè),可按照國家相關政策進行校內調劑。針對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和校內調劑生源不足的情況,可在符合規(guī)定的前提下對招生計劃進行統(tǒng)籌調整。
2.所有申請校內調劑的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均須按照《北京大學2023年研究生復試與錄取有關規(guī)定》及《北京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要求進行調劑申請、系統(tǒng)填報等相關工作。
3.未被我校擬錄取自愿調劑到北京大學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的考生,應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劑??忌鷳孕新?lián)系接收調劑單位,并按調入單位相關要求參加復試,具體要求、流程和系統(tǒng)開通時間見教育部調劑平臺。我校不提供自命題科目試卷等相關材料。
4.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5.被我校錄取的碩士研究生,應在報到當日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提供給錄取院系進行核查,無學歷學位證書者不予報到注冊。
以上內容整理于網絡。
以上是關于【2024北京大學研究生考試招生簡章公布!點擊查看】的內容,希望能幫助準備考研的同學們節(jié)省備考時間、提高備考效率。
如果還想了解關于考研方面的知識,趕緊來高頓考研看看吧,里面包含了大量的考研資料和動態(tài)哦!點擊下方藍色小卡片,會掉落豐厚的考研備考資料,趕快領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