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四)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六)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報名前其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二、北京交通大學非全日制MBA報考程序
凡是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請于報考前仔細閱讀教育部、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招生單位的網報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報名,誤填、錯填報考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而導致不能網上確認、初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忌鷳\信參加考試,自覺遵守考試管理各項規(guī)定。
網上報名
登錄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專題網站(網址:https://gs.bjtu.edu.cn/cms/zszt/),仔細閱讀招生相關信息,確定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后于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期間每天9:00-22:00,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相關信息,并按教育部、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重要提示:
1.報考工商管理(125100)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2.選擇“北京交通大學”報考點的考生,須于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報名期間網上支付報名費。未按要求網上支付報名費的考生,報考點將不予網上確認。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建議考生在2023年10月8日網上報名開始前,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按照查詢到的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信息填報。未查詢到學歷(學籍)的考生必須盡早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進行認證;若為境外或港澳臺學位學歷獲得者,須登錄教育部指定網站(網址:https://zwfw.cscse.edu.cn)查詢認證,并獲取書面認證報告。
4.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在2023年11月6日前,將認證報告通過郵政掛號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辦。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碼導致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還須同時寄(送)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本(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2023年11月6日前提交在讀學校研究生培養(yǎng)管理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有經辦人簽字、聯系方式以及部門蓋章的原件)。
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供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北京交通大學非全日制MBA考試及錄取
(一)初試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全國統(tǒng)一初試時間: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試科目:199管理類綜合能力、204外國語,共計2門。
初試成績由考生在網上查詢,成績單由考生自行下載并打印,我校不寄發(fā)紙質成績單。
(二)復試
1.滿足我校復試要求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復試,復試一般在3月中下旬~4月上旬進行,復試具體要求屆時請登錄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專題網和學院網站進行查詢。
2.復試階段,我校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考生須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單、政審表及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報考工商管理(125100)的同等學力人員可以不加試。
4.報考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考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5.根據《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fā)改[2012]1358號),參加復試考生每人需交納復試費100元。
(三)體檢及思想品德考核
1.體檢在擬錄取后進行。我校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在錄取前進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考察其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業(yè)務素質以及健康狀況擇優(yōu)確定錄取名單。
四、北京交通大學非全日制MBA其他事項
(一)修業(yè)年限
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工商管理(125100)基本修業(yè)年限為2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延長期限(含休學和保留學籍)在基本修業(yè)年限外不超過2年;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和保留學籍)不超過5年。
(二)學費和獎助學金
我校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收取學費,學費標準見表一,同時向符合政策的全日制學生發(fā)放國家助學金。符合條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申請評選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以及其他專項獎學金。另外設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崗位(統(tǒng)稱為“三助”崗位),經雙向選擇承擔“三助”崗位的研究生,可以獲得相應的崗位津貼。
表一:2024年北京交通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招生人數及學費標準
為了鼓勵優(yōu)秀人才攻讀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MBA),培養(yǎng)更多品學兼優(yōu)的商界精英,北京交通大學MBA教育中心特設立MBA聯考優(yōu)勝獎學金、MBA聯考普惠獎學金。其獎勵范圍、獎金額度和獎勵對象如表二所示。2024級非全日制MBA新生獎學金評選辦法詳見后續(xù)通知。若有變動,均以具體通知為準。
表二:2024級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新生獎學金獎勵標準
(三)學習方式及錄取類別
我校碩士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碩士生全脫產在校學習,錄取類別須為“非定向就業(yè)”(少干除外),檔案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轉入我校,戶口可自愿選擇是否轉入(如戶口選擇轉入,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過期將無法轉入)。非全日制碩士生為非脫產學習,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錄取類別須為“定向就業(yè)”,戶口和檔案不轉入我校,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就業(yè)告知書,畢業(yè)時不納入派遣計劃,回定向單位就業(yè),學校不解決住宿,不提供公費醫(yī)療。
(四)住宿安排
工商管理(125100)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不安排住宿。
(五)招生計劃
工商管理(125100)專業(yè)招生計劃在《北京交通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公布。后期因正式招生計劃下達可能產生各專業(yè)招生人數的變動,招生人數以最終實際錄取人數為準。
(六)專項計劃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yè)”,招收專業(yè)詳見《北京交通大學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忌鷳?023年11月6日前將《報考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通過郵政掛號信或EMS寄至我校研招辦,網報時須在備注信息欄內注明省、市民族教育處名稱。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畢業(yè)時按照協(xié)議進行派遣,不得改派。
2.我校2024年計劃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招收專業(yè)詳見《北京交通大學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碩士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忌鷳獮楦咝W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疲ê呗殻?、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疲ê呗殻ㄍ卯厴I(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忌鷪竺麜r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在復試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七)現役軍人報考參照教育部及軍隊相關部門規(guī)定。
(八)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請廣大考生切勿輕信以北京交通大學名義舉辦的研究生考前輔導班。
(九)本簡章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