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是銀行、金融機構向信譽良好的單位、個人提供的,能在指定的銀行提取現金,或在指定的商店、飯店、賓館等購物和享受勞務時進行記賬結算的一種信用憑證。其基本形式是一張附有證明的卡片,通常用特殊塑料制成,其標準為:卡片長85.72mm,寬53.975mm,厚0.762mm(國內標準與國際標準一致),上面印有發(fā)行銀行的名稱、有效期、號碼、持卡人姓名等內容。我國目前發(fā)行的信用卡主要有:牡丹卡、長城卡、萬事達卡、維薩卡、金穗卡、龍卡、太平洋卡等。圖是交通銀行發(fā)行的太平洋卡的基本式樣。
使用信用卡結算具有如下特點:
一是方便,可以憑卡在全國各地大中城市的有關銀行提取存入現金或在同城、異地的特約商場、商店、飯店、賓館購物和消費。
二是通用性,它可用于支取現金,進行現金結算,也可以辦理同城、異地的的轉賬業(yè)務,代替支票、匯票等結算工具,具有銀行戶頭的功能。
三是在存款余額內消費,可以善意透支。信用卡的持卡人取現或消費以卡內存款余額為限度,當存款余額減少到一定限度時,應及時補充存款,一般不透支,如急需,允許在規(guī)定限額內小額善意透支,并計付透支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