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同作廢也納稅
  有些企業(yè)的領導喜歡簽合同,也喜歡變來變去,簽了以后發(fā)現不行就作廢以后重新來過。簽了合同要繳印花稅,即使合同作廢。例如:公司本月簽訂了合同,申報的時候繳了印花稅。領導作廢了該合同,不簽了,由于印花稅已經繳納,并且不能退還,因此,由于作廢合同導致多繳了稅。
  還有一個是變更合同,如果合同金額增加了,就要補繳印花稅,如果合同金額減少了,不退印花稅。
  所以,如果合同金額一時不能確定,應該先簽訂金額未定的合同,等到金額確定以后再補充進去,這樣就可以避免多繳稅。
  12、做善事也有講究
  企業(yè)對外承擔的是一種社會責任,每當遇到天災,作為一個有責任的企業(yè)家就會熱心公益事業(yè),捐款捐物,風險一片愛心。
  做善事也與納稅有關。企業(yè)對外捐贈的款項和實物,一是可能涉及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因此,在捐贈的時候,要考慮到后面還有稅務負擔;一是捐贈要合理進入成本費用,還有符合稅務上的條件,包括需要通過國家稅務機關認可的單位和渠道捐贈。例如:政府機關、民政部門、慈善機構,另外還需要有符合稅法規(guī)定接受捐贈的專用收據。如果不符合條件,捐贈完了還不能進入成本費用,結果還要納33%的所得稅,這個善事也就做得太大了(十八)遭遇意外要報案。
  13、處理意外需謹慎
  不幸的事讓人痛苦,但確實會發(fā)生。出差在外,不小心手提電腦被小偷順手牽羊,足以讓人揪心一陣子。難過以后心理平坦了,繼續(xù)工作。有一件事千萬要記住:這件事與納稅還有關系。丟了手提電腦屬于財產損失,要憑相關證明在公司的成本費用中列支。
  丟了電腦以后,要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取得相關證明,回來提交給財務部門,作為證據。如果沒有證據,損失不能進成本,等于丟失的不僅僅是一臺電腦。
  類似的意外要同樣處理,這樣才能避免損失擴大。
  14、適用稅率看進項
  增值稅第二條規(guī)定:圖書銷售使用13%稅率。只要企業(yè)是一般納稅人,銷售圖書的稅率就是13%。但有一家公司,也銷售圖書,也是一般納稅人,稅務人員要求該公司按17%納稅。稅務機關有什么依據?稅務人員解釋:該公司印刷圖書的進項發(fā)票是17%,如果該公司適用13%的稅率,那不成了繳13%抵扣17%?那稅務上怎么平衡?
  使用稅率只與產品有關,與進項無關。對于稅務人員的解釋一定要三思而行,否則就會聽得糊涂,納稅也糊涂。
  15、預收帳款也要繳稅?
  聽了太多預收款被稅務機關要求征稅的故事。
  增值稅條例實施細則第33條規(guī)定;預收款在發(fā)出貨物才產生納稅義務。
  財稅【2003】16號也再次強調;除了銷售不動產,其他服務性業(yè)務的預收款不需要先繳納營業(yè)稅,在確認收入時再繳納營業(yè)稅。
  有些企業(yè)預收款繳稅是因為對方要求開具發(fā)票。其實,收到預收款,向對方開具預收款憑證就可以了。預收款憑證不屬于發(fā)票,所以稅務機關不監(jiān)制預收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