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國家稅務總局昨天在其官方網站正式公布87項行政審批事項“清單”。
  這87項行政審批事項中,行政許可7項,非行政許可審批80項,主要涉及稅務日常管理、涉外稅收管理、減免退稅管理和稅務師事務所管理等行政審批領域。
  稅務總局明確要求,不得在公開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明放暗收等現(xiàn)象。對違反規(guī)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稅務總局政策法規(guī)司介紹,從部門特點看,稅務部門實行垂直管理,行政審批事項數(shù)量相對較多,審批事項既有稅務總局的,又有各級稅務機關的,目前總局機關實施的只有10多項,大部分已經下放至基層稅務機關。
  “很多行政審批事項是基于稅收征管需要設定的,大部分不涉及企業(yè)生產經營、市場準入等資質審批。對減免、退稅審批事項實行按稅種單項設定,此次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中,涉及減免、退稅審批事項占到全部審批事項的近60%。”政策法規(guī)司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