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條
  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僅限于個人。
  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guī)定如下:
  (一)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 元;
  (二)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
 ?。ㄈ┌创渭{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
  高頓網校溫馨提示:高頓網校為您提供權威、專業(yè)的初級實務、高級實務、稅務處理、技能拓展、全面會計實務等資訊。在線會計實務試題,每天免費直播上課,更多精品網課免費試聽。高頓網校會計實務頻道為大家提供大量的會計入門基礎知識,對會計從業(yè)人員非常有參考價值。
會計實務精彩推薦:2015年初級會計實務知識詳解會計人必看知識!如何做會計報表財會專家解讀:會計電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