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考試:2014張家口審計師考試取消資格考試的行為時什么?
 
  高頓網(wǎng)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fā)證機關取消其資格,收回證書,3年內(nèi)不得再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ㄒ唬﹤卧?、涂改學歷、資歷證明;
 ?。ǘ┛荚嚻陂g有違紀行為。
 
  小編寄語:諸惡莫做,眾善奉行,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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