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內蒙古事業(yè)單位考試筆試已于2023年12月17日進行,筆試成績也已發(fā)布,各單位開始陸續(xù)發(fā)布資格復審和面試公告,為方便大家查看,上岸鴨公考小編給大家整理匯總了相關信息,大家可以自行查看!
內蒙古自治區(qū)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赤峰市招聘崗位)資格復審、蒙古語言文字翻譯水平加試及面試等有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jù)工作安排,現(xiàn)將內蒙古自治區(qū)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赤峰市招聘崗位)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資格復審由各旗縣區(qū)人社局、組織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采取現(xiàn)場審核的方式進行。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024年1月29日至1月30日進行資格復審;1月31日進行遞補復審。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資格復審地點詳見附件1。(特別提示:克什克騰旗、巴林右旗、紅山區(qū)進入資格復審人數(shù)較多,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合理安排時間或提前電話咨詢,避免人員聚集扎堆)
三、復審人員范圍
內蒙古自治區(qū)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中應聘赤峰市崗位的人員。
四、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
(1)《資格復審通知書》(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張紙上,在報名網站打印);
(2)《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張紙上);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應聘限制戶籍(或生源地)崗位的,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保留在區(qū)外的高校畢業(yè)生(含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戶籍注銷頁及復印件或原盟市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加蓋檔案管理專用章的高考報名登記表復印件。
(5)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未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第二學位、二學位及輔修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二學位專業(yè)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二學位專業(yè)認證報告從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下載打?。?。
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除須提供《公告》和《崗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招聘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工作單位名稱、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具有其他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在不同單位工作(服務)的時間可累計計算。
(7)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8)應聘定向招聘“優(yōu)秀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加蓋所在蘇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公章的報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及其他崗位所需文件(證書)復印件。
(9)應聘定向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院校(系、院、部)或檔案保管部門開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并明確存放時間。
(10)應聘人員屬于在編的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
(11)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2)資格復審時選擇蒙古語言文字進行面試的考生須提交《面試語種確認書》(附件2),未提交的則默認為選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面試。
特別提示: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將材料按上述順序把原件和復印件整理成兩類,復印件由審核人員留存。
五、注意事項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期間,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出現(xiàn)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取得聯(lián)系,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資格復審材料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面試資格??忌?lián)系方式如有變更請在工作日及時聯(lián)系各審核單位。
(2)對資格復審后出現(xiàn)缺額的崗位,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報考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并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以撥打擬遞補人員本人報名預留電話的方式進行通知,撥打本人報名預留電話三次后仍無法接通或無人接聽,按自動放棄處理)。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許報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報考人員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因提供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影響聘用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5)報考人員提交的資格復審材料及資格復審的結果,由招聘單位留存?zhèn)洳椤?/div>
六、蒙古語言文字翻譯水平加試及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兼通蒙古語言文字”崗位人員在面試環(huán)節(jié)前進行蒙古語言文字翻譯水平加試,應聘人員需現(xiàn)場將指定的國家通用語言材料翻譯為蒙古語言,成績合格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不合格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以電話形式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手機號碼暢通。1日內若出現(xiàn)3次未能電話聯(lián)系上應聘人員的情況,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行遞補。通過語言加試后,應聘“兼通蒙古語言文字”崗位人員在面試環(huán)節(jié)時只能使用國家通用語言答題。
蒙古語言文字翻譯水平加試及面試具體事宜另行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
未盡事宜按《內蒙古自治區(qū)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執(zhí)行。
點擊下載赤峰.rar
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qū)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赤峰市招聘崗位)資格復審地點匯總表
附件2:面試語種確認書
中共赤峰市委組織部
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原文標題:內蒙古自治區(qū)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赤峰市招聘崗位)資格復審、蒙古語言文字翻譯水平加試及面試等有關事宜的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217480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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