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信念堅定、師德高尚、業(yè)務精良,在思想政治或相關學科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深入的專業(yè)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和獨立開展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黨務工作的高素質、專業(yè)化人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方針,綜合素質高,工作能力強,作風正派,善于科研創(chuàng)新并有志于長期從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務工作的骨干。
2.報考人員須專職從事高校黨務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職在崗。報考人員需經(jīng)所在學校思政(或黨務)工作部門、人事部門推薦,所在地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審核通過。
3.截至我校報名之日,報考人員應專職從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黨務工作滿3年。
4.有2名具有相關學科專業(yè)領域內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本科、碩士所學專業(yè)不受限制。
5.具有碩士學位,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6.新大學英語六級426及以上或舊大學英語六級合格及以上或英語專業(yè)八級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或在英語國家獲得過學士及以上學位。沒有以上英語成績且通過學校初審的考生,需通過所報考的學院(系)組織的外語水平考核。招生計劃與專業(yè)
我校2023年擬招收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研究生8名,為全日制定向培養(yǎng)招生計劃。具體招生專業(yè)如下:
招生學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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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yǎng)學科名稱
(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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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yè)名稱及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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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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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理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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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0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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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0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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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馬克思主義研究0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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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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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現(xiàn)代史基本問題研究0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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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建設0305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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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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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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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1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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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經(jīng)濟與管理1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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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資源管理1204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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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與行為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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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展與教育心理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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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040200(發(fā)展與教育心理學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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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方式
浙江大學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收方式為“申請-考核”制。學校組織報考資格審查和申請材料審核,招生學院(系)組織復試綜合考核。
五、網(wǎng)上報名相關事項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2023年3月10日至4月9日期間,根據(jù)《浙江大學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報名的通知》要求完成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報名內容包括報名系統(tǒng)注冊、填寫報名信息、材料上傳以及繳納報名費,報名費為150元。網(wǎng)上報名只需填報學院(系)、專業(yè)和方向,不選報導師。具體報考專業(yè)及方向請點擊查詢《2023年浙江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六、材料遞交與審核
(一)材料遞交
1.線上材料遞交清單如下: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浙江大學博士學位的申請表》(下載附件1)。
(2)本人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黨務工作總結及未來工作設想報告(5000字左右)。
(3)本科、碩士階段的學習成績單(復試時須提交加蓋就讀學校公章原件)。
(4)英語水平相關證明。
(5)相關科研成果證明或參與課題證明,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
(6)碩士學位電子認證報告;境外獲得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
2.線下遞交材料
(1)經(jīng)所在學校學生工作部門、人事部門和學校所在地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分別填寫推薦、審核意見并加蓋部門公章的“報考資格審查表”(下載附件2),請于4月10日前寄送至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研究生綜合大樓704室,郵寄聯(lián)系電話:0571-88981469,郵編:310058;
(2)兩封相關學科專業(yè)領域內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信,以“報考專業(yè)+考生姓名+專家姓名”命名,由推薦專家于4月10日前發(fā)送至yjsy-zsb2 zju.edu.cn郵箱。
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照既定方式遞交以上各類材料,過期或不按既定方式遞交都將不予受理。
(二)材料審核
學校組織相關單位專家組成工作小組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原則上根據(jù)材料審核結果按照招生計劃1:2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進入考核的復試名單,復試名單將于4月30日前在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網(wǎng)上公布。
七、考核和錄取
(一)考核
納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須參加報考學院(系)組織的綜合考核,考核內容和考核方式詳見報考學院(系)2023年博士招生簡章和“申請-考核”制實施方案,具體考核時間和地點由學院(系)另行通知。
(二)錄取
1.招生學院(系)根據(jù)考生的綜合考核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素質、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以及招生計劃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經(jīng)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進行公示。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考生錄取后不得調出本專項計劃。
3.所有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生”,定向協(xié)議簽訂完成且學校審查備案后發(fā)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