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公安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符合《管理規(guī)定》所要求的學業(yè)水平。
二、報考我校公安學、公安技術2個一級學科下各二級學科(以下合稱公安學科)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限報“非定向就業(yè)”類別,但報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計劃的非在職考生須報“定向就業(yè)”類別),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志愿從事公安工作,熱愛人民公安事業(yè);
(二)入學時年齡不超過二十七周歲(即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學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合格標準(見附件3);
(四)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學科研究生招生體檢和體能測評合格標準(見附件4、5);
(五)應為非在職人員,或者不在工作試用期或約定服務期內、入學前能與用人單位解除工作關系的在職人員。
三、報考我校警務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限報“定向就業(yè)”類別),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應為公安機關和移民管理機構及所屬單位的在職人民警察,入學時應具有2年以上警務工作經歷(即2022年8月31日前參加公安工作);
(二)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入學時年齡不超過四十五周歲(即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所列疾?。?br>(五)現(xiàn)實表現(xiàn)良好;
(六)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復試前須由工作單位書面出具同意就讀意見);
(七)報考公安技術研究方向的,報考前所學專業(yè)應在理學或工學門類下;報考經濟犯罪偵查研究方向的,原則上應為公安機關經濟犯罪偵查部門在職人民警察;報考科技信息化研究方向的,原則上應為公安機關科技信息化部門在職人民警察。
四、報考法學、國家安全學一級學科下各二級學科和法律、電子信息、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以下合稱其他學科和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所列疾??;
(二)現(xiàn)實表現(xiàn)良好。
五、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yè)應為非法學專業(yè);報考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yè)應為法學專業(yè)。詳見《管理規(guī)定》第十八條有關要求。
第十六條報考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限報“定向就業(yè)”類別),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應為公安機關和移民管理機構及所屬單位的在職人民警察;
(二)入學時本科畢業(yè)滿3年(即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
(三)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復試前須由工作單位書面出具同意就讀意見)。
六、報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符合《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24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有關要求。其中,在職人員不得報考公安學科。
七、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xiàn)役者,詳見《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有關要求。
八、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入學時已取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證書滿2年(即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或已取得本科結業(yè)證書;
(二)英語能力達到以下水平: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426分,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426分,全國高等學校英語專業(yè)四級考試≥60分(須為近五年內成績,即2018年9月1日后參加考試);
(三)近五年公開發(fā)表3篇及以上與報考學科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
(四)已補修與報考學科專業(yè)相同或相近的本科專業(yè)核心課程(須由補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九、報考全日制招生計劃的考生,原則上應能脫產攻讀。報考非全日制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在職人員(限報“定向就業(yè)”類別)。
(來源:中國人民公安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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