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擁護中華入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在教學、科研、管理、行政、金融、商業(yè)等各個領域擁有一定工作經驗和工作業(yè)績的在職人員。
2、報名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yè),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及學士學位(申請碩士學位時滿3年);
(2)已獲得碩土或博士學位;
(3)已獲得的學位為國(境)外學位的,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本科畢業(yè)無學士學位,或大專學歷者,可申請參加課程學習,修滿學分可獲得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課程結業(yè)證書,但不能申請碩士學位。
二、接受申請碩士學位學科及統(tǒng)一考試科目
外國語水平考試:英語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公共管理
注:1、學科綜合水平對應考試科目為"無"的學科專業(yè)表示沒有綜合水平考試,但需通過外國語水平考試。2、上述中考試科目,參考當年學位辦文件中外國語水平考試語種、考試大綱使用對照表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科目、學科、考試大綱及指南使用對照表,如有變化,以國家公布的文件為準。
三、報名、學習流程及收費
1、報名資料∶
(1)本科畢業(yè)證、學士學位證、身份證、2寸藍底彩色照片;
(2)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方面做出成績的有效證明材料
(3)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
2、主要流程∶
(1)提交資料與費用,通過審核后錄取發(fā)放通知書,按照培養(yǎng)方案,在職參加碩士學位課程班學習;
(2)參加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工作;
(3)撰寫、參加并通過論文答辯。
3、收費標準∶
第一階段∶12000元+10000元(學費、課程學習費、考前輔導費);
第二階段:16000元(論文答辯費)。
四、學制
彈性學制,2-6年。
五、學位課程學習和考試
1、對通過資格審核取得學位課程學習資格的申請人,由學校根據所申請學科的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在周末、節(jié)假日,安排網絡、面授等形式的非全日制課程教學,學員應在學習期間修完全部課程并達到規(guī)定的學分。
2、學員學習期間,參加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英語、俄語或日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并成績合格。每年全國統(tǒng)一考試和報名時間以及具體事宜,均依照當年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同等學力申碩特點及優(yōu)勢
1、免試入學;
2、彈性學制;
3、考試靈活;
七、撰寫學位論文、論文答辯和學位申請
1、申請人須達到"學位課程學習與考試"要求才能向學校提出撰寫碩士學位論文資格的申請。
2、經批準進入撰寫論文階段的申請人,須在批準后兩年內提交學位論文并進行論文答辯,無特殊原因逾期未進行論文答辯者,取消申請資格。
3、經學校學位辦公室審查,同意答辯申請后,由相關學院組織論文評閱與答辯,將提交的所有材料連同考卷歸檔保存,以備檢查評估。
4、學位論文評閱與答辯流程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有關文件執(zhí)行。
5、有以下情況者申請無效,所交費用以及申請學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1)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碩士學位的相關資料偽造;
(2)申請論文存在抄襲等嚴重違反學術規(guī)范的行為。
八、同等學力碩士待遇
1、修完課程學分、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成績合格、論文答辯通過,由武漢輕工大學授予碩士學位,并頒發(fā)碩士學位證書。
2、同等學力碩士學位與全日制碩士學位證書樣式一致,在教育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注冊查詢,在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出國留學、報考申請博士學位等方面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