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德國漢堡大學
歐洲-國際法學碩士項目
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以下簡稱“中歐法學院”)于2008年9月17日正式設立(辦學許可證編號:MOE11DEA02DNR20080015N),是非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中方舉辦者為中國政法大學,外方舉辦者為University of Hamburg,Germany(德國漢堡大學)。學院以中國政府和歐盟的《財務協(xié)議》為框架,以中國政法大學和德國漢堡大學(University of Hamburg,Germany)依據(jù)中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達成的《組建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的中外合作辦學協(xié)議》為基礎,由16所中歐合伙人院校和28家國際知名律師事務所、研究機構等協(xié)作單位組成。
中歐法學院旨在為中國和其他國家及國際組織培養(yǎng)通曉中國、歐盟法律,具有整體性學科思維、完備的應用技藝的通用型涉外法律職業(yè)人才。目標職業(yè)為中國和外國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和跨國公司法務人員、中國和國際公務員、中國法律機構涉外事務人員等。
教育部“教育涉外監(jiān)管信息網”中外合作辦學監(jiān)管工作信息平臺公布中歐法學院信息網址為:
“歐洲-國際法學碩士”項目是德國漢堡大學與中國政法大學合作的項目,學生順利完成此項目的學習,即可獲得德國漢堡大學頒發(fā)的法學碩士學位。“歐洲-國際法學碩士”項目為自主招生,招生標準應當不低于德國漢堡大學在德國的標準。
二、免聯(lián)考雙證碩士研究生條件-申請條件
項目申請人須已獲得(或到中歐法學院注冊之前定能獲得)法學學位,或者已通過國家司法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