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的成立
1.保險合同是諾成合同,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投保、要約),經保險人同意承保(承諾),保險合同成立。
2.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沒有親自簽字或者蓋章,而由保險人或者保險人的代理人代為簽字或者蓋章的,對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經交納保險費的,視為其對代簽字或者蓋章行為的追認。
3.保險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單并收取了保險費,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發(fā)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請求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
(1)符合承保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