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guī)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
  債權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yè)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yè)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yè)債權人)。
  貸款債權人最關心的是債權的安全,包括貸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償付。因此,他們需要了解企業(yè)的獲利能力和現金流量,以及有無其他需要到期償還的貸款。
  商業(yè)債權人最關心的是企業(yè)準時償還貸款的能力,因此,他們需要了解企業(yè)的短期償債能力,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比率。
  按我國現行法律的規(guī)定,在民間借貸關系中,將錢借給他人的人,稱為債權人;相對而言從別人手中借錢,欠別人錢的人稱為債務人。
  債務人(debtor),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guī)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簡單地說,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
  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