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擔保概述都有什么?
  
  合同擔保概述是什么題型,相信很多人對此都還是比較陌生的,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中級會計職稱中這個知識點的來龍去脈吧。
  
合同擔保概述都有什么?

  一、合同擔保概述
  
  1、擔保與反擔保
  
  (1)擔保:
  
  合同擔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方式。
  
  (2)反擔保:
  
  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提供的擔保。
  
  【提示】反擔保方式不包括留置和定金。
  
  2、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
  
  【解釋】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承擔《合同法》規(guī)定的締約過失責任。
  
  3、主合同解除,擔保合同效力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除非擔保合同另有約定。
  
  4、“表見代表”擔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擔保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二、合同擔保概述例題2
  
  下列關于擔保合同的表述,錯誤的是( ?。?。
  
  A.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訂立擔保合同
  
  B. 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
  
  C. 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當然無效
  
  D. 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正確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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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
  
  《物權法》規(guī)定:“設立擔保物權,應該按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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