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提供虛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記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并可以由有關部門依法責令該機構停業(yè)、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刑法》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如果犯此罪并有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因過失提供有重大遺漏的報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情節(jié)較重的,處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并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該機構停業(yè)、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重大失實,造成嚴重后果的,依《刑法》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