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入伙和退伙

  入伙和退伙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提示: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