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知識:可轉換公司債券

  1.初始確認時
  企業(yè)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將其包含的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進行分拆,在進行分拆時,應當先確定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并以此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應付債券;再按整體發(fā)行價格扣除負債成分初始確認金額后的金額確定權益成分的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其他權益工具。
  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fā)生的交易費用,應當在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之間按照各自初始確認金額(相對公允價值)的相對比例進行分攤。
  企業(yè)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轉換公司債券包含的負債成分面值,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科目,按權益成分的公允價值,貸記“其他權益工具”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diào)整”科目。
  2.后續(xù)計量
  對于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負債成分,在轉換為股份前,其會計處理與一般公司債券相同。
  3.行使轉換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