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必備知識:違約責任

 ?。ㄒ唬┦欠翊嬖谶`約行為?
  1.預期違約和屆期違約均屬違約行為;屆期違約又包括不履行和不適當(不完全)履行兩類。
  2.合同因違約被依法解除的,違約方仍可能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當然,違約責任的承擔不以解除合同為前提。
 ?。ǘ┦欠裥枰袚`約責任(能否免責)?
  1.免責事由
 ?。?)法定的免責事由——不可抗力
 ?、僖虿豢煽沽Σ荒苈男泻贤模鶕?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诋斒氯诉t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約定的免責事由——免責條款
  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免責條款,但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僭斐蓪Ψ饺松韨Φ?;
 ?、谝蚬室饣蛘咧卮筮^失造成對方財產(chǎn)損失的。
  2.因第三人違約
 ?。?)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由債務人向債權(quán)人承擔違約責任。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quán)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由債務人向債權(quán)人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qū)Ψ匠袚`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三)需要承擔何種違約責任?
  1.繼續(xù)履行
  (1)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2)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②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蹅鶛?quán)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未要求履行。
  2.補救措施
  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質(zhì)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受損害方根據(jù)標的性質(zhì)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3.損害賠償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賠償損失
  ①可期待利益損失
  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可期待利益損失”)。
 ?、趽p失的不必要擴大
  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支付違約金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適當減少。
 ?。?)定金
 ?、俣ń鸷瓦`約金不能并用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二者不能并用。
 ?、诙ń鸷唾r償損失可以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