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合格證辦理通知

  經(jīng)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2014 年度全國會計中級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資格證書于2015年4月18日集中發(fā)放?,F(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lǐng)取中級資格證書
 ?。ㄒ唬╊I(lǐng)證時間2015年4月18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具體安排如下:
 
區(qū)縣(上午8:30-11:30)發(fā)證編號
浦東新區(qū)(不含惠南)1410-1451-1-06893至1410-1451-1-07782
浦東新區(qū)(含惠南)1410-2551-1-09956至1410-2551-1-10073
長寧區(qū)1410-0551-1-01106至1410-0551-1-01375
嘉定區(qū)1410-2251-1-09335至1410-2251-1-09600
寶山區(qū)1410-1351-1-06227至1410-1351-1-06528
黃浦區(qū)1410-1951-1-08722至1410-1951-1-09084
虹口區(qū)1410-0951-1-03577至1410-0951-1-03884
松江區(qū)1410-2751-1-10593至1410-2751-1-10868
金山區(qū)1410-2851-1-11352至1410-2851-1-11453
奉賢區(qū)1410-2651-1-10294至1410-2651-1-10408
青浦區(qū)1410-2951-1-11641至1410-2951-1-11798
崇明縣1410-3051-1-12053至1410-3051-1-12064
區(qū)縣(下午12:30-16:00)發(fā)證編號
浦東新區(qū)(不含惠南)1410-1451-1-06893至1410-1451-1-07782
浦東新區(qū)(含惠南)1410-2551-1-09956至1410-2551-1-10073
徐匯區(qū)1410-0451-1-00001至1410-0451-1-00491
閔行區(qū)1410-1251-1-05021至1410-1251-1-05573
普陀區(qū)1410-0751-1-01961至1410-0751-1-02445
楊浦區(qū)1410-1051-1-04221至1410-1051-1-04611
閘北區(qū)1410-0851-1-02952至1410-0851-1-03269
靜安區(qū)1410-0651-1-01677至1410-0651-1-01810
松江區(qū)1410-2751-1-10593至1410-2751-1-10868
金山區(qū)1410-2851-1-11352至1410-2851-1-11453
奉賢區(qū)1410-2651-1-10294至1410-2651-1-10408
青浦區(qū)1410-2951-1-11641至1410-2951-1-11798
崇明縣1410-3051-1-12053至1410-3051-1-12064
 ?。ǘ╊I(lǐng)證地點:上海市盧灣中學(xué)(斜土路 855號,近打浦路)。
  交通:軌道4號線、9號線、公交:205、41、43、89、17、146、806路等公交車可達。(領(lǐng)證點無泊車條件)
  (三)領(lǐng)證時必需提交的材料:
  1.成績查詢單(特別提示:成績查詢單由考生自行從考試院網(wǎng)站上下載,僅需打印2014年成績單)。
  2.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3.符合報考條件的學(xué)歷、學(xué)位證書原件。
  4. 符合報考條件的職稱證書原件(經(jīng)濟、統(tǒng)計、審計)
  5.本人身份證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領(lǐng),除交驗本人身份證外,還需同時交驗代領(lǐng)人身份證原件。
  二、注意事項
 ?。ㄒ唬﹤€人對應(yīng)區(qū)縣代碼確認,請查詢成績單上的發(fā)證編號,如1310-0451-2-00427,代碼為:0451徐匯區(qū)、0551長寧區(qū)、0651靜安區(qū)、0751普陀區(qū)、0851閘北區(qū)、0951虹口區(qū)、1051楊浦區(qū)、1251閔行區(qū)、1351寶山區(qū)、1451浦東新區(qū)(不含惠南)、1951黃浦區(qū)、2251嘉定區(qū)、2551浦東新區(qū)(惠南)、2651奉賢區(qū)、2751松江區(qū)、2851金山區(qū)、2951青浦區(qū)、3051崇明縣。
 ?。ǘ┯馄陬I(lǐng)取證書可于2015年5月18日、6月15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30)帶好領(lǐng)證時需提交的材料辦理補領(lǐng)。補領(lǐng)中級資格證書人員須先到市財政局會計處(肇嘉浜路800號1711室)辦理審核手續(xù),再到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漕寶路120號40號樓1樓)領(lǐng)取證書。
  補領(lǐng)期限過后,逾期領(lǐng)證者將安排在2015年度會計資格證書領(lǐng)證工作當(dāng)天統(tǒng)一發(f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