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會計中級職稱考試報名時間2016有關信息

根據(jù)《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獲悉,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31日,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通過“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會計行業(yè)管理網(wǎng)”開通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內自行確定本地區(qū)的具體報名時間及次數(shù)。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及早公布本地區(qū)2016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級別、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jīng)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考試報名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jīng)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4)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二)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5)取得博士學位。
考務日程
1.2016年1月31日前,擬開展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的省(區(qū)、市),上報試點申請報告。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2.2016年3月31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qū)2016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3月1日至31日,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通過“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會計行業(yè)管理網(wǎng)”開通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繳費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3月1日—4月5日。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內自行確定本地區(qū)的具體報名時間及次數(shù)。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及早公布本地區(qū)2016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級別、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3.2016年8月5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中、高級)》(見附件1)。中級資格無紙化試點地區(qū),報送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批次表(見附件2)。
4.2016年8月15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qū)中、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wǎng)上打印起止日期。
5.2016年9月10日-12日組織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含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
6.2016年9月25日前,召開全國評卷工作會議,部署中、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印發(fā)主觀試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2016年繼續(xù)在全國實行網(wǎng)上評卷,并穩(wěn)步推進集中網(wǎng)上評卷的試點工作。
7.2016年10月15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地區(qū)中、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全國會計考辦(分送財政部會計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司)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同時報送評卷數(shù)據(jù)(光盤),并附本地區(qū)評卷工作書面報告。
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評卷過程中,應注意排查雷同試卷,對疑似雷同的試卷,應組織專家進行甄別、判定;情況屬實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