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法
對合營企業(yè)和聯(lián)營企業(yè)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投資方在判斷對被投資單位是否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響時,應綜合考慮直接持有的股權和通過子公司間接持有的股權。在綜合考慮直接持有的股權和通過子公司間接持有的股權后,如果認定投資方在被投資單位擁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個別財務報表中,投資方進行權益法核算時,應僅考慮直接持有的股權份額;在合并財務報表中,投資方進行權益法核算時,應同時考慮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的份額。
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一般的會計處理為:
(1)初始投資或追加投資時,按照初始投資成本或追加投資的投資成本,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2)比較初始投資成本與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的份額,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應當按照二者之間的差額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計入取得投資當期損益(營業(yè)外收入)。
(3)持有投資期間,隨著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動相應調整增加或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對于因被投資單位實現(xiàn)凈損益和其他綜合收益而產(chǎn)生的所有者權益的變動,投資方應當按照應享有的份額,增加或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確認投資損益和其他綜合收益;對于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xiàn)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以及利潤分配以外的因素導致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相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確認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在評估投資方對被投資單位是否具有重大影響時,應當考慮潛在表決權的影響,但在確定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實現(xiàn)的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的份額時,潛在表決權所對應的權益份額不應予以考慮。
在持有投資期間,被投資單位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應當以合并財務報表中凈利潤、其他綜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中歸屬于被投資單位的金額為基礎進行會計處理。
此外,如果被投資單位發(fā)行了分類為權益的可累積優(yōu)先股等類似的權益工具,無論被投資單位是否宣告分配優(yōu)先股股利,投資方計算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時,均應將歸屬于其他投資方的累積優(yōu)先股股利予以扣除。
(一)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
投資方取得對聯(lián)營企業(yè)或合營企業(yè)的投資以后「對于取得投資時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應區(qū)別情況處理。
(1)初始投資成本大于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份額的,該部分差額是投資方在取得投資過程中通過作價體現(xiàn)出的與所取得股權份額相對應的商譽價值,這種情況下不要求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進行調整。
(2)初始投資成本小于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份額的,兩者之間的差額體現(xiàn)為雙方在交易作價過程中轉讓方的讓步,該部分經(jīng)濟利益流入應計入取得投資當期的營業(yè)外收入,同時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二)投資損益的確認
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在確認應享有(或分擔)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或凈虧損)時,在被投資單位賬面凈利潤的基礎上,應考慮以下因素的影響進行適當調整:
(1)被投資單位采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期間與投資方不一致的,應按投資方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期間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報表進行調整;在此基礎上確定被投資單位的損益。
(2)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計提的折舊額或攤銷額,以及有關資產(chǎn)減值準備金額等對被投資單位凈利潤的影響。投資方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有關資產(chǎn)、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不同的;未來期間,在計算歸屬于投資方應享有的凈利潤或應承擔的凈虧損時,應考慮對被投資單位計提的折舊額、攤銷額以及資產(chǎn)減值準備金額等進行調整。
(3)對于投資方或納入投資方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的子公司與其聯(lián)營企業(yè)及合營企業(yè)之間發(fā)生的未實現(xiàn)內(nèi)部交易損益應予抵銷。即,投資方與聯(lián)營企業(yè)及合營企業(yè)之間發(fā)生的未實現(xiàn)內(nèi)部交易損益,按照應享有的比例計算歸屬于投資方的部分,應當予以抵銷,在此基礎上確認投資損益。投資方與被投資單位發(fā)生的內(nèi)部交易損失,按照資產(chǎn)減值準則等規(guī)定屬于資產(chǎn)減值損失的,應當全額確認。
(三)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變動的處理
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發(fā)生變動的,投資方應當按照歸屬于本企業(yè)的部分,相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增加或減少其他綜合收益。
(四)取得現(xiàn)金股利或利潤的處理
按照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方自被投資單位取得的現(xiàn)金股利或利潤,應抵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在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xiàn)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一一損益調整”科目。
(五)超額號損的確認
權益法下,投資方確認應分擔被投資單位發(fā)生的損失,原則上應以長期股權投資及其他實質上構成長期權益的項目減記至零為限,投資方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除外。這里所講“其他實質上構成長期權益的項目”通常是指長期性的應收項目,比如,投資方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債權,該債權沒有明確的清收計劃、且在可預見的未來期間不準備收回的,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的凈投資。
投資方在確認應分擔被投資單位發(fā)生的虧損時,應按照以下順序處理:
首先,減記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其次,在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的情況下,考慮是否有其他構成長期權益的項目,如果有,則以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長期權益的賬面價值為限,繼續(xù)確認投資損失,沖減長期應收項目等的賬面價值;
最后,在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長期權益的價值也減記至零的情況下,如果按照投資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投資方需要履行其他額外的損失賠償義務,則需按預計將承擔責任的金額確認預計負債,計入當期投資損失。
除按上述順序已確認的損失以外仍有額外損失的,應在賬外作備查登記,不再予以確認。
在確認了有關投資損失以后,被投資單位于以后期間實現(xiàn)盈利的,應按以上相反順序分別減記已確認的預計負債、恢復其他長期權益及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確認投資收益。即應當按順序分別借記“預計負債”、“長期應收款”、“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六)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以及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