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的方式
現貨交易、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回購交易、信用交易。
1.現貨交易
現貨交易是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后就辦理交收手續(xù)。
2.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
遠期交易是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刻(或時間段內)按照現在確定的價格進行交易。
期貨交易是在交易所進行的標準化的遠期交易,即交易雙方在集中性的市場以公開競價方式所進行的期貨合約的交易。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的關系:
相同點:都是現在約定成交,將來交割。
不同點:
遠期交易:非標準化;場外進行;以通過交易獲取標的物為目的。
期貨交易:標準化;多數在場內進行;多數情況下不進行實物交收,而是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交易、平倉了結。
3.回購交易
回購交易更多地具有短期融資的屬性,通常在債券交易中運用。
債券回購交易就是指債券買賣雙方在成交的同時,約定于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進行反向交易的行為。(在第九章有詳細介紹)4.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是投資者通過交付保證金取得經紀人信用而進行的交易,也稱為融資融券交易。(在第八章有詳細介紹)我國已經可以進行信用交易了(2010年3月3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始接受融資融券交易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