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有哪些具體報考條件?
答:考生報考條件具體為:
(1)報考前,考生要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證書的取得時間為2016年11月30日前;
(2)報考前,考生要具備高中或中專畢業(yè)及以上學歷,或者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及以上資格證書,證書的取得時間為2016年11月30日前;
(3)本次考試前,考生要完成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并取得相應的學分或學時。
2.問:如何理解2017年度廣西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采取考試成績合格后再審核報名資格(先考后審)的方式?具體審核的時間、地點是如何安排的?
答:考生對照報考具體條件,確認符合的先進行網上報名考試,考試成績公布后30日內,全部科目成績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須持有關證明材料到網上報名注冊時所選的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核,經審核合格方可辦理領取合格證書手續(xù);如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能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具體審核的時間、地點、咨詢電話等事項待考試成績公布后另行在廣西財政會計網(http://www.gxczkj.gov.cn/)通知。
3.問:報名資格審核時應提交的審核資料具體有哪些?
答:報名資格審核時應提交的資料如下:
(1)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考生信息表,請考生在報名注冊后自行在報名網站上打印并留存,考試結束后無法再打??;
(2)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及復印件,并須在本次考試前完成2016年及以前年度會計繼續(xù)教育;
(3)學歷證書(高中或中專畢業(yè)及以上)的原件及復印件,或者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4)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香港、澳門居民為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身份證明材料);委托代辦的,增加審核代理人身份證和復印件以及委托書,委托書需承諾信息準確、真實。
以上證件的原件審核后現場返還;復印件、報名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紙打?。粡陀〖?、表格、委托函等資料留存審核點。
4.問: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考,現場資格審核時應提供材料有何不同?
答:香港、澳門居民提供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臺居民應提供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位證書;其他資料與大陸考生要求相同。
5.問:考生應該怎樣選擇報考考區(qū)?
答:考生原則上要按照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管理所在地進行報考,跨考區(qū)報考的必須辦理會計從業(yè)資格證調轉手續(xù)后才能在本地領證。持中(區(qū))直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在邕考生要選擇區(qū)直考區(qū)報考。
6.問:持外?。ㄊ小⒆灾螀^(qū))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考生如何報考?
答:持外?。ㄊ?、自治區(qū))會計從業(yè)資格證的人員要在廣西各考區(qū)報考,必須辦理會計從業(yè)資格證轉入廣西各地的手續(xù)后方可選擇在廣西相應考區(qū)報名。
7.問: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部隊、原鐵道部頒發(fā)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考生如何報名?
答:部隊考生可按駐地就近原則在當地報名;鐵道部系統(tǒng)考生按廣西接收南寧鐵路系統(tǒng)會計人員劃分的原則在屬地報名。
8.問:審核時所需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需完成2016年及以前年度繼續(xù)教育)這句話如何理解?
答:考試前,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須完成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繼續(xù)教育登記;還沒來得及進行登記的須提供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繼續(xù)教育證明;還沒有參加繼續(xù)教育的,應補辦繼續(xù)教育手續(xù)。
9.問: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丟失怎么辦?
答: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丟失的,來不及補辦的考生可持打印的會計持證人員信息表,經發(fā)證單位確認無誤并出具證明。
10.問:畢業(yè)證書丟失怎么辦?
答:提供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學歷證明。
11.問:國外學歷證書丟失怎么辦?
答:提供教育部認證單位重新出具的認證書。
12.問:考生報名照片有什么要求和用途?
答:提供的照片應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藍、紅、白色底)證件電子照,照片必須清晰完整。照片需顯示雙肩、雙耳、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guī)則手機照等。照片文件的格式為JPG,大小為15KB以下,寬高比例為114×156像素(可以下載報名系統(tǒng)網頁上提供的照片處理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以符合上傳照片的要求。報名系統(tǒng)提供的照片處理軟件自帶處理演示)。因上傳照片不符合要求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不承擔相關責任。
上傳的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安排表、合格人員登記表等。
13.問: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照片、考區(qū)等)有誤如何修改?
答:首先提醒考生須注意謹慎核實報名信息無誤后再繳費。因為,未繳費前,考生可憑“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自行登陸報名網站進行信息修改;繳費成功后,考生上傳的照片及所填報的考區(qū)信息無法再修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有錯誤的,考生可在打印準考證期間的正常工作日帶錯誤信息修正申請書和身份證復印件(需驗身份證原件)到所屬考區(qū)的報名點提交修改申請。
14.問:對違紀違規(guī)的報考考生,將如何處理?
答:根據財政部、人社部《關于修訂印發(f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和人社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12號令)規(guī)定,對偽造學歷、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或資歷證明的考生,將由會計管理機構吊銷其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由發(fā)證機關收回其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兩年內不得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15.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對考試作弊行為有何處罰?
答: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施行。該刑法修正案對考試作弊新設置了組織考試作弊罪和代替考試罪兩項罪名。其中,組織考試作弊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代替考試罪,可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016年1月北京首例考試作弊案的考生及槍手,均因犯代替考試罪被法院判處拘役及罰金。
16.問:考生網上報名須注意哪些事項?
答:(1)報名前,考生本人須仔細閱讀相關文件要求,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能辦理退考和退費;
(2)考試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考人員應對自己通過網上輸入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考生承擔全部責任;
(4)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網頁填寫報名注冊信息、網上繳費、打印報名回執(zhí)表并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逾期則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5)報名時間結束后,不允許再改動報名信息。
17.問:2017年度廣西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是否有補報名?
答:不安排補報名。請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及確認手續(xù)。
18.問:網上打印準考證的具體時間是什么時候?
答:2017年4月10日前,各考區(qū)完成考場編排工作后,將在廣西財政會計網(http://www.gxczkj.gov.cn/)及財政廳微信公布網上打印準考證起始日期及有關注意事項。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截止時間為5月9日,考生應在截止時間前自行在網上打印準考證,并確保準考證上的照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清晰無誤,以免影響考試。截止時間過后系統(tǒng)自動關閉,考生將無法再打印準考證,沒有準考證不能參加考試。
19.問:考試前,身份證已過期失效或遺失了該怎么辦?
答:身份證已過期失效或遺失的考生,參加考試前須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由公安部門出具帶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