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干什么的?雙倍余額遞減法是一種加速折舊法,是一種使用前期提取折舊較多,固定資產成本在使用年限內盡早得到價值補償的折舊方法。我國現行財會制度規(guī)定允許使用的加速折舊法主要有兩種:即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
一、雙倍余額遞減法的特點是什么
1、不考慮殘值;
2、同一折舊年度內(存在跨財務年度/會計年度),月折舊金額相同;
3、到期前最后兩年(24個月),需要切換折舊方法以,改為直接線法,以剩余凈值扣減殘值后,平均在24個月進行折舊攤銷。
二、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公式是什么
(1)年折舊率=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年折舊額=固定資產期初賬面凈值×年折舊率。
(2)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3)月折舊額=固定資產期初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4)固定資產期初賬面凈值=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以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平均攤銷。
三、使用雙倍余額遞減法的注意事項
1.在使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時要注意在最后兩年計提折舊時,將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凈值平均攤銷。
2.由于雙倍余額遞減法不考慮固定資產的殘值收入,因此,即不能使固定資產的帳面折余價值降低到它的預計殘值收入以下。當下述條件成立時,應改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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