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級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含稅收入還原法
  所謂含稅收入還原法,是指稅法規(guī)定進項稅額按不含稅支付額計算,但賬面提供的計算進項稅額轉(zhuǎn)出的收入額(返還的支付額)是含稅的,需要進行價格還原,再按適用的進項稅額扣除率計算確定應轉(zhuǎn)出的進項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沖減的進項稅額=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所購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