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容導航】:
  (一)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二)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章節(jié)關系】:
  經(jīng)濟法基礎>>第二章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9節(jié)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一、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一)訂立勞動合同中: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l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二)履行勞動合同中: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jīng)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法律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摹?/div>
  (三)違法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中: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經(jīng)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區(qū)分賠償責任與違約金
  (一)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有過錯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yè)限制,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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