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內(nèi)容:《經(jīng)濟法基礎》之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單項選擇題
某藥品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既生產(chǎn)應稅藥品,也生產(chǎn)避孕藥品,2014年2月銷售應稅藥品取得不含稅價款340萬元,銷售避孕藥品取得銷售收入500萬元。當月為生產(chǎn)貨物購進一臺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100萬元,增值稅17萬元,當月另購進生產(chǎn)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200萬元,增值稅34萬元,當月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則該企業(yè)2014年2月應繳納增值稅()萬元。
A.25.58
B.28.45
C.27.04
D.18.53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chǎn),進項稅額準予抵扣。購進原材料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34×340/(340+500)=13.76(萬元)。當月該企業(yè)應納增值稅=340×17%-17-13.76=27.04(萬元)。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購進原材料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34×340/(340+500)=13.76(萬元)。當月該企業(yè)應納增值稅=340×17%-17-13.76=27.04(萬元)。這兩個式子可以用文字講解下嗎?我不怎么理解,謝謝!
【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即,應納增值稅=銷項-進項
1.上題中關鍵在于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的計算,當月購進原材料的進項為34萬元,但因為該企業(yè)既生產(chǎn)應稅藥品,也生產(chǎn)避孕藥品(銷售避孕藥品免征增值稅),也就是將這34萬元的進項稅額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又用于增值稅免稅項目,而且當月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用于免稅項目的進項是不得抵扣的),所以在此就要按照公式對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分攤: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應稅銷售額÷(當月應稅項目銷售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34×340/(340+500)=13.76(萬元)。
2.當月該企業(yè)應納增值稅=340×17%-17-13.76=27.04(萬元)。在此“340*17%”是“2014年2月銷售應稅藥品取得不含稅價款340萬元”計算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對于13.76是上面我們計算的購進原材料分攤的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3.對于17是“當月為生產(chǎn)貨物購進一臺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100萬元,增值稅17萬元”也就是購進設備的進項稅額。在此對于購進的設備等不動產(chǎn)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又用于增值稅免稅項目,不需要分攤可以抵扣的進項和不可以抵扣的進項,在此其發(fā)生的進項都可以抵扣。因為固定資產(chǎn)是一個整體,而且在未來一段時期內(nèi)重復使用,無法計算分攤其進項稅額哪些屬于可以抵扣的,所以在此為了便于征管,在此購進的固定資產(chǎn)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又用于增值稅免稅項目,其進項稅額都可以抵扣。
4.對于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計算分攤公式的推導: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yè)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yè)額合計
對于上題來說只存在免稅項目和應稅項目的兼營,所以在此我們以此為例將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公式中推導下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的計算公式。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當月全部銷售額合計
那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當月全部銷售額合計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1-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當月全部銷售額合計),對于上題來說,當月全部銷售額合計=當月應稅項目銷售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1-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當月應稅項目銷售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
對于其中的1-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月應稅項目銷售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通過數(shù)學算,1-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當月應稅項目銷售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當月應稅銷售額÷(當月應稅項目銷售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