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當認定工傷的情形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②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guān)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③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④患職業(yè)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視同工傷的情形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nèi)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的;
②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③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3.不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①故意犯罪;
②醉酒或者吸毒;
③自殘或者自殺;
④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4.勞動能力鑒定:(與工傷待遇掛鉤)
(1)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2)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