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責任(★★★)(10、11、12年單選;13年單選、多選;14年單選、多選)
(一)民事責任
(二)行政責任
1.行政處罰: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
【注意】“責令限期改正”屬于行政命令不屬于行政處罰。
2.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三)刑事責任
1.主刑:管制(3個月以上2年以下,*63年)、拘役(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61年)、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15年以下,“總和刑期不滿35年的,*6不能超過20年,總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6不能超過25年”)、無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注意1】政治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