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章導論

法律淵源:

1.憲法(具有*6的法律效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法律(僅次于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3.行政法規(guī)(僅次于憲法、法律):國務院

4.地方性法規(guī)(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相抵觸):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

5.部門規(guī)章:國務院部委及其直屬機構

6.司法解釋:*6人民法院、*6人民檢察院

7.國際條約或協(xié)定

【解釋1】考生應清楚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制定機關及其效力等級。其中,憲法>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

【解釋2】注意地方性法規(guī)與地方政府規(guī)章的不同制定機關,一個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一個是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