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9章知識點

*9章 法律基本原理
知識點:法律淵源
1.憲法(具有*6的法律效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法律(僅次于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3.行政法規(guī)(僅次于憲法、法律):國務院
4.地方性法規(guī)(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相抵觸):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
5.部門規(guī)章:國務院部委及其直屬機構
6.司法解釋:*6人民法院、*6人民檢察院
7.國際條約或協(xié)定
【解釋1】考生應清楚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制定機關及其效力等級。其中,憲法>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
【解釋2】注意地方性法規(guī)與地方政府規(guī)章的不同制定機關,一個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一個是地方“政府”。
知識點:法律關系
1.法律關系的基本構成
(1)法律關系的主體
①法律關系主體的種類: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國家。
②行為能力的劃分:
完全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行為能力人。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無行為能力人。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法律關系的內容(權利和義務)
(3)法律關系的客體。法律關系的客體主要包括物、行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
2.法律事實
法律事實包括事件和人的行為。其中事件包括人出生與死亡、自然災害與意外事件、事件的經過;人的行為包括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
【解釋1】注意針對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能從年齡、精神狀態(tài)準確區(qū)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解釋2】注意哪些情況屬于可以導致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終止的法律事實,并能準確區(qū)分事件與法律行為。